沈阳市药监局(辽宁省药监局招聘)
一、沈阳市药监局在哪,从中街走坐什么车
沈阳市药监局
地址:南宁南街11号
公交线路:地铁1号线,全程约5.5公里
1、从中街乘坐地铁1号线,经过4站,到达太原街站
2、步行约580米,到达沈阳市药监局
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介绍
局长:于波
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张放
职责:负责政策法规、药品市场监管、稽查、人事教育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处、药品市场监管处、稽查局、人事教育处(
离退休干部处)、案件审理委员会和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正厅级巡视员:王宇平
职责:负责医疗器械监管、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直属机关党委和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副局长:阎浩林
职责:负责行政审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餐饮服务监管、药品注册工作。分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处、餐饮服务监管处、药品注册处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审评中心。
纪检组长:唐政敏
职责:负责规划财务、纪检监察、信息化、宣传教育、后勤工作。分管局规划财务处、监察室、省药物研究院和省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宣教中心。
副局长:郭雪峰
职责:负责机关政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药品安全监管处。
三、药监局什么是二级单位
问题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二级机构吗?没务院药品监督局机构,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直属机构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同)安全、药品(含药、民族药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律规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许实施办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违行
问题二:药监局是隶属于***哪个部门的?药监局全称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隶属国务院管理,属于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门。
问题三:国家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分为几个司机构如下:
综合司(政策研究室)
法制司
食品安全监管一司
食品安全监管二司
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管司)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
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医疗器械监管司
稽查局
应急管理司
科技和标准司
新闻宣传司
人事司
规划财务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机关党委
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离退休干部局
问题四: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分别什么性质的单位?其下属单位有哪些,又是什么性质的?请大神详解,谢谢! 15分简单地说,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皆为行政单位。一般而言,省级食药监局属于正厅级;地市级食药监局属于正处级;县级食药监局属于正科级。
按照层级的不同,各级食药监局下属单位数量亦不同。其中,省一级有处、室、中心、直属事业单位等近20个,比如办公室、工会、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产品注册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投诉举报中心、审评认证中心、药品检验院等,不同的省市在处室设置上有较大的不同。
地市级和县级食药监局一般下设科室、检验所等。
过去,食药监系统属于垂直管理系统。十八大以后,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启动了体制改革工作。主要内容为:
(一)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了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省、市、县级***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将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省、市、县各级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具体数量由地方***确定,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同时,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要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地方各级***要增加食品药品监管投入,改善监管执法条件,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健全基层管理体系。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可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确保食品和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都得到加强。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要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问题五:药检所与药监局的区别药检所是药监局下属的二级机构,除领导外人员都是事业编制。药监局要考公务员,药检所要通过药监系统组织的所里人员招考。比例各地不一定,但总的来说相对不算太激烈。一来药监系统对报考专业卡的比较死,二来我们药监比起其他单位,只能算是中等,但繁忙程度绝对数一数二。在广东的话,能进所里就不要进局里,相信我的话。同学。
问题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二级单位,执法大队,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待遇好么?跟镇***党政办工作比哪个更好是药监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因为有执法权所以还可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待遇不清楚,如果想政治上有进步就去镇***党政办,如果想要条件优越些就在这个事业单位。
问题七:药检所和药监局的职能有何不同?药检所是药监局的二级机构,属于事业单位。
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是《药品管理法》的等法律授权的执法主体,有执法资格,所里只负责检验药品假劣。
具体到工作,局里进行针对性或评价性抽检,拿回所里检验,所里出报告书,如果不合格,局里的稽查局(队)就要行动了,呵呵。
问题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哪个单位有关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卫生部下属的二级局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广东省卫生厅下属的单位,其他省份,也有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合并了(一般都是卫生部门为主),有的则仍是独立的一个部门。至于广东各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州市卫生局是分别独立的部门,但各区有的合并了有的独立;深圳穿只有“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包括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则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属一般有(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单位。
问题九:食品药品监督局属于什么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国务院的组成看,原来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职能调整后,成为国家卫生部的隶属,即二级部,与卫生部的中医药管理局平行,这种管理体制至各省级***组成也是相同。省以下,现在又恢复垂直管理,即各地的食药监局与卫生局是平级的。
问题十:省会城市下面的局属于什么行政级别的单位?比如药监局先要看该省会城市是否是否是副省级城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所有市属局、委、办的一把手和下辖区的正职领导都是副厅级,非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市属局、委、办的一把手和下辖区的正职领导都是正处级。
副省级城市的目前我国的副省级城市有:
(包括计划单列市名单)共15个,深圳市、杭州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广州市、成都市、沈阳市、青岛市、宁波市、西安市、哈尔滨市、济南市、长春市、武汉市!
相当多省会城市不是副省级。
副省级省会城市(成都、沈阳、长春、哈尔滨、武汉、西安、南京、济南、广州、杭州)级别高于非副省级省会城市;
副省级非省会城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级别高于非副省级省会城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级别相同。
原则上说副省级城市比不是副省级省会城市级别高。如大连比太原,石家庄,郑州,长沙等省会城市级别高。再如福建,省会城市福州不是副省级城市,厦门是副省级城市,但不是省会.
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市在行政级别上的区别不仅仅体现在一二把手,而是整个城市的所有干部都水涨船高地提高了1―2级,即该市所有副职(包括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法院和检察院的一把手)的职务级别都是正厅级,所有市属局、委、办的一把手和下辖区的正职领导都是副厅级,市属局、委、办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区属局、委、办的一把手都是正处级,一般的省会城市能做到这样吗?
最关键的是,副省级城市的级别并不是由几个人的职务决定的,现有的副省级城市都是中央编制委员会1994年专门发文公布的。某些省会城市可能在个别特征上类似副省级城市,但如果没有中央正式的批准文件,它就只能是一个地级市。
四、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沈阳市食药监局是市直单位是:市政府综合监督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承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负责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其主要职能是:
(一)监督实施国家和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制定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评价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办法,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负责保健食品的广告审查。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六)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制销假劣药品的行为,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并受理有关变更事项、核发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七)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
(八)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特种药械。
(九)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核发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监督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广告的监督检查。
(十一)实施执业药师(中药师)的资格认证制度;负责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十二)领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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