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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网(药品降价的最新通知)

时间:2023-11-20作者:fangzhe8666分类:医疗器械浏览:72评论:0

一、降价的25种降压药

药品降价网(药品降价的最新通知)

“药”事通报:25种药品将降价

包括降血脂、降血压、心脑血管治疗等药物

又一拨药品将迎来降价。

“目前我们医院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可预防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的价格是125元每盒,现在拟中选价格就降到了17.81元每盒。”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谭文说。

近日,湖南省深化综合医改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湖南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4+7”药品带量采购,在全国率先开展抗菌药物带量集中采购,开展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以压缩药品耗材虚高价格为突破口,深化“三医联动”。此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湖南省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4+7”实施方案》,湖南将于12月31日前启动试点工作。

潇湘晨报记者刘双长沙报道

药,是一件民生大事,也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去年起,国家推出药品带量采购政策,期望有效解决药价虚高、医保控费的难题。

近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告,对“4+7”扩面拟中标品种进行公示。作为联盟地区之一,湖南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4+7”药品带量采购,并在12月31日前启动试点工作。

恩替卡韦0.37元/片、阿托伐他汀0.12元/片……随着“4+7”带量采购正式开标,此次涉及的25个药再降价,与原先相比价格下降幅度更大。

涉及25个地区,平均降幅59%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此次发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参与联盟采购的共有77家企业。其中,拟中选企业45家,拟中选产品60个。同时,与联盟地区去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

此次涉及包括湖南在内的25个地区。

根据《联盟地区(湖南)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表》,兴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托伐他汀钙片的拟中选价格为3.6元/盒,相当于0.12/片。此外,来自赛诺菲的抗凝血药物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拟中选价为17.81元/盒。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同一款药品,因为生产厂商的不同,价格上也存在着差异。

比如,在抗癌类药集中采购中,重磅药吉非替尼降价幅度较大,各药厂在各地区的拟中选价格也不同。阿斯利康在浙江、江西拟中选价为547元;正大天晴在黑龙江、安徽、吉林等地拟中选价为450元;齐鲁制药在湖南、湖北等地拟中选价则为257元。

哪些药降价?基本都是常用药

“此次发布的25种药基本都是比较常用的药,这些药的病人基数比较大。”10月29日,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谭文告诉记者,其中就包括有降血脂的阿托伐他汀钙片、用于心脑血管治疗的瑞舒伐他汀钙片、抗凝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此外还有一些降血压、治癫痫以及抗敏药和抗生素类的药物。

同时,还有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这种用于化疗的药物。

他指出,这些药降价幅度较大,有的下降了不止一半,但不同的生产企业价格上会不同。

“比如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目前我们医院的价格是125元每盒,现在这个拟中选价格就降到了17.81元每盒,降价力度确实挺大的。”他说。

随后,记者从多家医院、药房走访了解到,目前药价暂未实行新的中选价格。此次公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中涉及的阿托伐他汀钙片,在千金大药房的售价是38元,规格为10mg×14片;而拟中选价格为3.6元/盒。

同时,阿托伐他汀钙片(北京嘉林药业)在长沙市第三医院的价格为39.5元/盒(20mg×7片)、阿托伐他汀钙片(大连辉瑞制药)的价格为55.5元每盒(20mg×7片)。

二、132种中成药纳入广东集采,有产品中标价不足5分

132种中成药纳入广东集采,有产品中标价不足5分

132种中成药纳入广东集采,有产品中标价不足5分,截至目前,广东6省中成药采购联盟和湖北19省中成药采购联盟已经累计覆盖21个省。132种中成药纳入广东集采,有产品中标价不足5分。

132种中成药纳入广东集采,有产品中标价不足5分1

4月8日下午,广东联盟清开灵等132种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开标,并对中选/备中选结果进行公示。与过去集采主要集中在化学药、耗材不同,这是中成药首次进入广东联盟集采,因此备受业内关注。

广东街坊一直对中药“情有独钟”,此次集采中成药预计今年上半年落地,届时将为患者减负多少?对正在推进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广东又有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

中成药集采品种已达135个

4月8日下午,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对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备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8日至12日17时。

据了解,此次132种中成药集采工作于去年12月底启动。3月1日晚,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此次集采仅包含保儿安、化痔、清热消炎宁三个中成药品种,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对上次“中成药集采专场”的查漏补缺。至此,广东中成药集采品种达到135个,已全部完成中选结果的公示。

广东联盟对中成药进行大规模集采为何备受关注?据了解,首先,中成药集采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影响因素较多,比如中成药成分复杂难以评价、剂型多、独家产品多、中成药原材料中药材行情变化等。

自2018年药品集采改革以来,鲜有中成药纳入大范围集中带量采购。其次,广东联盟是由广东牵头,山西、河南、江西、内蒙古、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6个省份(兵团)共同参与,这意味着采购量大,会快速改写市场竞争格局,涉及的医院、受益的患者众多。

132种集采药均为常用药

记者注意到,4月8日公示这批集采中成药基本是常用药,包括了32个中药独家品种,覆盖的品种都具有临床代表性且多为各省份销售金额靠前的产品。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林兴栋介绍,比如此次集采纳入的口服中成药复方丹参(滴丸、片、胶囊、颗粒、丸剂型),这是一个心血管系统慢性病患者常用药之一,临床用量非常大;连花清瘟颗粒的使用也是被广泛认可的,包括其在新冠肺炎防治中的应用。这意味着此次集采的中成药一旦在今年上半年落地,惠及的患者范围相当大。

林兴栋表示,医疗机构会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采购中选药品的,并且在医生处方信息系统中对于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也有明显标识,会优先推荐患者使用。

预计为患者减负多少?

根据8日傍晚公布的拟中选/备选结果看,共涉及企业产品品规257个,药价降幅达到40%以上的64个。从最小制剂单位来看,有122个拟中选/备选品种价格不足1元,其中,复方丹参(片剂/胶囊剂)是竞争最为激烈的品种,中选价格降得极低,拟中选价格中最低达到0.0435元/片,即价格不足5分钱一片。

本次中成药集采中选品种平均降幅32.5%,最高降幅90.9%,广东一年的采购金额约为15.6亿元,预计首年可节约费用3.8亿元,有效减轻老百姓药品费用负担。

林兴栋分析,中成药集采对医院的影响可以说是多维度的。中成药集采价格下降虽然比较温和,但总体趋势还是以降价为主。中成药在中医院的使用是有一定比例的,相信随着中成药的集采,总体药品费用将会有所下降,患者的“门诊次均药品费用”“住院次均药品费用”也会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

这两个指标刚好是国家对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指标。中成药的集采大大降低了广大百姓的经济负担。

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广东省正在推进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中成药集采势必会对中药材的供应、价格等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有助于道地药材的发展,对于加快中成药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广东加快中医药强省的建设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比如对岭南道地药材的种植发展、现代化中药物流中心的建设等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成药集采是大势所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曾明确提出,“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为中成药集中采购提供了依据。

有业内人士预测,中成药进入集采后,配方颗粒、中药饮片进入集采已经不远了。国家医保局曾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完善中成药及配方颗粒质量评价标准基础上,坚持质量优先,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从价高量大的品种入手,科学稳妥推进中成药及配方颗粒集中采购改革。

132种中成药纳入广东集采,有产品中标价不足5分2

国内第二个中成药区域联盟开标。

4月8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公示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备选结果的通知》。本次集采联盟包括广东、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六省(区),涉及53个大品种,集采产品数达132个,包括清开灵、醒脑静、百令、舒血宁、复方丹参等知名产品。

结果显示,共有124家生产企业中选,56家生产企业进入拟备选名单。白云山、神威药业、香雪制药、天士力、科伦药业、盘龙药业、以岭药业、华润三九等企业均有产品拟中选。30个中成药独家品种拟中选,包括以岭药业连花清瘟颗粒、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同济堂仙灵骨葆胶囊、和黄药业麝香保心丸、九芝堂裸花紫珠栓、通化白山复方丹参喷雾剂等。

民生证券指出,广东6省中成药集采53种药品共361个产品拟入围,根据过往的历史统计数据,从3个维度来衡量广东中成药集采的整体降幅,全国最低中标价、全国中值中标价和广东2021年中标价,相对于以上三个维度的平均降幅分别为13%、34%和19%。

“与化药相比,本次集采降幅是很温和的。”长期关注中药股的曼然资管总经理马曼然告诉时代财经,因受中药材成本等影响,所以从国家政策层面,不会以低价作为集采的第一目标。

不以低价为目标,对独家产品影响有限

此次广东联盟的集采规则是,按照报量,设计了“每降价1%获得5%预采购量”的方案,以及AB组的分组规则。企业可以较为明确的计算自己产品的降价幅度和市场份额。

按公布的联采规则,广东联盟中成药集采以每家企业服用总天数占联盟地区所有企业合计服用天数的比例作为划分依据——占比从高到低累计达80%的企业列为A组采购单,其余列为B组采购单。其中,企业需进行P1、P2阶梯报价,P1降幅≥1%,P2降幅应≥P1且大于等于11%。非独家产品拟中选要求降幅在前50%,独家产品拟中选要求降幅在前70%或降幅≥21%。

也就是说,企业获得的市场和品种降幅呈正比关系。

而在第二梯级价格(P2)竞价中选的企业,除能获得本企业联盟地区采购期(2年)首年预采购量100%的比例外,还能获得增量的使用权。这意味着,只要企业充分降价,则有机会抢占其他竞品的市场份额。

这也解释了银杏叶和复方丹参片等品类为什么降幅较大,竞争较为激烈的原因。其中,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复方丹参片的拟中选价格低至每片0.0435元。

不同于化药,一些中成药因配方、制造技术不同,具有独家性质。此次广东集采联盟单独对独家产品做区分,据风云药谈统计,独家产品平均降幅为21.8%,远低于非独家拟中标产品67.8%的平均降幅。

30个拟中标的中成药独家产品,包括以岭药业连花清瘟颗粒、康缘药业热毒宁注射液、海南九芝堂裸花紫珠栓、江西药都樟树制药大活络胶囊、同济堂仙灵骨葆胶囊等。

其中,连花清瘟颗粒的拟中选价格是2.3295元/袋,相比最高有效申报价3.75元/袋,降幅达37.88%;热毒宁注射液最终中选价格为26.1885元,比66.3元的最高有效申报价降幅达60.5%。上述两款产品均为新冠推荐治疗药物。而天士力的独家产品复方丹参滴丸在“复方丹参”领域降价幅度则仅为15%。

“独家产品在制作工艺上比较难,也多在患者与医生间有较好的口碑,所以面对集采有议价空间与谈判的底气。”Biotech创新药医学顾问曹博告诉时代财经,对于中成药集采,要分具体厂家与具体产品,集采对于独家产品的影响有限。

此次集采降幅较大的产品集中在心脑血管领域,竞争较为激烈,一些独家但可替代性高的产品降幅也比较明显。

从报价来看,广东中成药集采企业和产品参与报价的比例分别为87.86%、86.88%,部分企业未参与集采报价。对此,医药战略营销专家史立臣向时代财经表示,未参与报价的企业,主要可能出于两方面考虑。

“一是自己的独家产品,现在市场销量较好,而且主要市场不是医疗机构,为了院外市场不受影响,所以不愿意报价;二是预估谈判价格较低,而原材料又上涨,很难把握利润空间,所以不敢报价。”史立臣对时代财经说,以院内市场为主的中成药,如果缺乏安全性、有效性等临床数据,又没进入临床路径,未来发展堪忧。

未来中成药集采或成常态

早在2021年9月,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便发布了关于广东联盟集采的征求意见稿,成为国内最早发布征求意见稿的中成药集采联盟。不过,去年12月,湖北牵头的19省中成药集采率先完成从文件发布到开标的全过程,共157家企业的182个产品参与报价,中选率62%,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

对于中药企业来说,参与集采的目的之一是扩大企业市场份额。但对于原本销售渠道并不依赖医院的企业来说,集采对其影响并不算大。

马曼然告诉时代财经,某些公司的中成药在医院的销量为3%~5%,加入集采对企业扩大销量有利好趋势。但因中药材原料种植的长周期性长,单一品种不会大规模放量。“连翘的树得长5到8年才能进入丰果期,这种原材料的周期性决定了下游没法大规模放量。”

在地方集采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关于中成药国家集采的预期也越来越高。截至目前,广东6省中成药采购联盟和湖北19省中成药采购联盟已经累计覆盖21个省。此外,行业预计,山东省牵头的联盟将是第三个启动的中药材区域联盟,只剩下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和广西还没有开展省级以上的中成药集采。

2022年2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明确指出,今年将在去年部分省份已经组织中成药联盟采购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实现化药、生物药、中成药三大领域全覆盖。

未来,中成药集采或将成为常态,而整体采购价格也将呈下降趋势。由于市场用量大的中成药是各级集采的重点,因此史立臣认为,“龙头药企受影响最大,独家产品优势降低,市场份额会降低,同治疗范围的中小药企会获得发展机会。”

史立臣告诉时代财经,集采产品有带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一些药企的总体销量,但整体不一定提升,甚至集采后缓慢增长的情况并不会得到改善。“未来中成药销量提升的`关键是具备完善的临床数据,在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具有明确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数据,并有明确临床价值的中成药会获得发展。”

“资本市场只看到负面影响,但其实集采对市场降价的影响是一次性的,最终集采慢慢会成为被市场忽略的东西,更多还是要看市场需求与企业的创新。”马曼然对时代财经说。

132种中成药纳入广东集采,有产品中标价不足5分3

连花清瘟降价37.88%、小儿咳喘灵颗粒降价97.6%……拟中选药品中,三成降价幅度超90%。

三成药品降价幅度超90%

昨天(4月8日),广东公开《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备选结果》,此次集采联盟由广东牵头,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等省参与报量,已有39个品种、249个品规产生了拟中选价格。

据赛柏蓝-药店经理人统计,与广东上月末公布的最高有效申报价相比,拟中选的品种价格降幅在12%至99%不等(下文“降幅”均指“拟中选价”与“最高有效申报价”的对比),其中有三成药品降幅超过90%。

所有拟中选品种中,河北天成药业生产的银杏叶片(每片含总黄酮醇苷9.6mg,萜类内酯2.4mg)降幅最高,从每片5.86元降至0.0525元,降幅达到99.11%。

降价幅度最小的品种是贵州健兴药业所产的肺力咳合剂(150ml-每1ml相当于饮片0.187g),其价格从每瓶26.95元降至23.716元,降幅为12%。

连花清瘟降价37.88%

除拟中选的品种外,还有112个药品处在拟备选状态,连花清瘟就是其中之一。

公示结果显示,6g规格的连花清瘟颗粒拟备选价格为2.3295元,对比其3.75元的最高有效申报价,降幅达到37.88%。

米内网数据显示,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及中国城市实体药店终端,连花清瘟2020年合计销售额接近40亿元,以岭药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1.6%。

目前全球疫情依然未散,除了再次被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连花清瘟在国际市场也有较强存在感。

例如,在科威特等国获批新冠适应症;在乌兹别克斯坦入选了卫生部发布的抗疫药品白名单;在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获准进入新冠肺炎定点医院;2021年7月入选了柬埔寨卫生部发布的新冠肺炎轻症患者居家治疗方案等。

以岭药业表示,目前连花清瘟的整体海外销售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海外推广力度。

中成药降价是大势所趋

近年来,多家中成药生产企业都宣布要上调产品价格。例如,从去年年末开始,生产安宫牛黄丸的同仁堂、九芝堂、广誉远相继宣布涨价,三者都称与原材料价格上涨有关。

陕西广济堂市场总监李峰向赛柏蓝-药店经理人表示,中成药价格上涨与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后的后溢效应有关,同时,也有部分药材因其特殊性、稀缺性,导致部分商家囤积,从而推高了价格。

银河证券在分析中指出,对进入集采的中成药厂家而言,中成药原材料成本受自然因素、市场价格波动等影响,调控难度较大,因此多数企业在报价时也会将原材料成本等不可控因素纳入考量,以避免集采断供。

截至目前,国内仅有广东中成药集采联盟和湖北中成药集采联盟,两大联盟共有21个省市参与,已覆盖大半个中国。

据赛柏蓝消息,湖北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公布较早,代表品中选价格平均降幅为42.27%,最大降幅为82.63%;非报价代表品的中选平均降幅约为45%,最高降幅约为82.6%,相较化药降幅较低。

可以看到,中成药带量采购是大势所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今年2月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明确指出,中成药联盟采购将在今年进一步扩大范围,以实现化药、生物药、中成药三大领域全覆盖。

三、药品挂网价什么意思

所谓“药品挂网价”,就是把药品价格信息挂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是为药品交易搭建的一个专门用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网络交易平台。

“药品挂网价”大都以价格为基本取向,企业品牌因素影响较小,因而对中小企业有利。但因为运营成本相对降低,竞争群体扩大,这就要求企业在成本上下功夫,否则难以应付日益下滑的价格冲击。

拓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2013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2、从使用对象上说:它是以人为使用对象,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有规定的适用症、用法和用量要求;从使用方法上说:除外观,患者无法辨认其内在质量,许多药品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而不由患者选择决定。同时,药品的使用方法、数量、时间等多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使用效果,误用不仅不能"治病",还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四、为什么药品要降价

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仅没有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还扭曲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使盛行于二、三级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

众所周知,由于现有医疗体制存在的弊端,二三级医院采购药品时普遍存在返利和回扣现象,而且返利和回扣加在一起往往占到药品零售价的40-60%,所以二三级医院的名义采购价(往往也是政府招标价)明显高于药企实际得到的采购价,中间的差额即为二三级医院的返点、回扣及营销费用。例如,一个药品的名义批发价是10元,药企实际到手的采购价一般不超过3元,剩下7元中大约有6元以返点和回扣的形式给了医院、医生及其他相关个人,1元作为营销费用留在了批发环节。最后在销售环节,二、三级医院还可以合法加价15%,即以11.5元卖给消费者,具体如图一所示:

而二三级医院之所以偏好以高批发价采购药品,很大部分原因在于15%的加价率管制政策的实施,即医院药品的零售价格最高只能在采购价的基础上增加15%。因此,为了增加利润,医院自然偏好采购高价药。原来采购价3元的药,医院卖6元,赚3元。实行15%加价管制政策后,同样的药品,医院加价0.45元,如果将采购价抬高到10元,同样的药品,医院就可以加价1.5元,合法的利润就增加了1.05元。此外,医院和医生再通过返点和回扣拿到6元的药品收益。

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前,卫生院药品销售不受15%加价率管制政策约束,而是由卫生院按照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零售价格,只要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即可。零售价与采购价之间的差价归卫生院所有,采购价越低,获利也就越多。由于卫生院面临着零售药店和诊所的竞争,其零售价格不能高出竞争对手太多。为了盈利,卫生院会竭尽全力压低采购价,尽管加价率平均达到100%,但由于采购价很低,其零售价甚至还低于现在的政府招标中标价,更低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在这一机制下,卫生院有很强的动力通过与供应商谈判来降低药品采购价,这种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的,也是相对真实合理的价格。

因此,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卫生院采购药品很少有返点和回扣现象,也基本没有药价虚高问题。而采购同一药品,二三级医院的采购价(政府招标价)显著高于卫生院的采购价,也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上述例子中那个药品,卫生院就以3.1元的采购价(含0.1元配送费)购入,然后加价100%,以6.2元价格卖给患者,具体如图二所示。但由于二三级医院和卫生院实行的是不同的药品购销和定价制度,两者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

然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行,将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到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内,要求卫生院和二三级医院按照统一的政府招标价采购药品。而在这一制度下,卫生院就再无可能以此前较低的采购价买到药品。

首先,药企不可能会按照此前卫生院较低的采购价参与竞标,因为其竞标的药品不仅针对卫生院,还供应给许多的二、三级医院。一个省份基本药物中标价是公开信息,如果药企以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中标,则意味着在全国所有省份招标的中标价都要大致维持于这一价格。但是以这一价格中标,这些药品就很难再进入二、三级医院,因为在如此低的价格下,药企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向医院提供返点和回扣,也无法让医院通过加价15%获得尽可能高的加价收益。同时,为激励卫生院采购中标药品,药企也必然会采取返点和回扣等营销手段。但如果按照以前的实际批发价参加招标,药企是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进行返点和回扣的。

其次,零差价制度是一种更为严格的加价率管制政策,它和15%的加价率管制政策存在同样的弊端,即药价越高越受医疗机构青睐。在此制度下,卫生院不能合法加价赚钱,但是它却完全有能力通过索要返点和回扣的方式私下谋利。由于绝大多数基本药物同一品种中标企业有多家,卫生院拥有选择权,从而拥有索要返利和回扣的能力,竞标药企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在投标价格中必须预留返点和回扣空间。这一药品投标和购销模式不过是此前公立医院药品购销模式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模式的简单复制,药企轻车熟路,卫生院也早已耳濡目染,双方完全是心有灵犀、一拍即合。

因此,实施零差价制度后,到底采购哪家药企的药品,卫生院的主要考量因素是返点和回扣的高低。药品质量基本不在卫生院考虑之内,因为政府集中招标已经遴选过质量。换句话说,只要选购的是中标药品,即使出现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也应该是招标机构而不是卫生院,况且卫生院及其医生也没有能力判断药品质量,尤其是此前没有使用过的基本药物。

最后,药品的成本乃至批发价格与销售量相关,医疗机构的采购量越大,供应商的平均成本越低,给出的批发价格就越低。但问题是省级集中招标只能确定中标价格,不能确定一个省份的采购量。因此,在无法判断销售量的情况下,制药企业只能保守地报出较高的竞标价格,避免出现中标价偏低、采购量小所导致的供货亏损的尴尬境地。

举一真实且普遍的案例来佐证上述分析。某发达省份2009年药品批发公司向卫生院销售某医药公司生产的160万单位的青霉素钠,采购价是0.34元,加上0.01元的配送费,卫生院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是0.35元,然后按照0.72元的价格零售,卫生院加价率105%,毛利率51%,而2010年此药品在该省的中标价是0.75元,制药企业以高出原来批发价一倍多的价格中标,并不奢望能够得到这高出的0.4元,而是一方面维持和二三级医院形成的价格默契,另一方面留出给予卫生院返点和回扣的空间。可以预期,该药品卫生院实际采购价依然在0.35元左右,0.4元的差价会以返点和回扣方式留到卫生院及其医生手中。而他们按照0.75元的招标价实施所谓的“零差价”零售,患者的购药支出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0.03元。

因此,药品零差价制度并不能改变卫生院卖药赚钱的局面,只是将原来的公开合法盈利转变为暗箱操作,通过返利和回扣谋利罢了。此外,返点和回扣等药品购销模式由于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代理、倒买倒卖发票、偷税洗钱、统方、大量的医药代表等)来规避政府管制和法律制裁,还会产生很大的额外成本,而这些成本相当部分会最终转嫁到药品价格上,根本无益于降低老百姓的药费负担,具体如图三所示。同时,通过多个地区的调研,我们了解到卫生院已经开始和药企协商返点和回扣问题。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指望政府加强监管,并以此杜绝卫生院拿回扣、返利的行为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坦率地讲,公立医院拿返点、医生拿回扣的现象出现多年,各级政府屡屡出台各种措施进行治理,但收效甚微。退一步说,即使政府能够监管好数量有限、集中于城市的公立医院,却未必能够监管好数量众多、分散在农村地区的卫生院。但是如果连数量有限的三级医院都做不到有效监管,又何谈监管卫生院。

因此,根治这种不正当行为的根本措施是釜底抽薪,消除这种模式产生的土壤,即加价率管制制度包括零差价制度。二三级医院的加价率管制目前是积重难返,不容易废除,但是零差率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尚未全面推行,明知弊端重重,没有必要坚持推行。

访谈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对零差价制度持消极态度,明显缺乏实施动力。一些卫生院不想坐以待毙,除了通过向药企索要返点和回扣这一途径谋求卖药收益外,也积极采取其他应对措施,比如通过销售非基本药物获利、与药店合营,甚至由自己的医务人员合营开办药店的办法变相获取卖药收益,人为减少零差价药品供应量,同时诱导患者到合营药店买药,以此保障合营药店的收益。

从具体实践角度来说,和经济发达省份相比,一些欠发达省份的卫生院实施这种做法的困难更小,因为欠发达省份的新农合一般没有实施门诊统筹,农民门诊药费完全自费,在卫生院买药和药店买药一样都要全额自费,所以卫生院医生诱导患者到自办药店买药没有什么困难。而在发达省份,新农合覆盖农民门诊药费,农民在卫生院买药报销一定比例,药店买药则需要全部自费,医生诱导患者到药店买药有一定障碍。

总结来看,上述情况的出现意味着基本药物制度事实上形同虚设,老百姓的药费负担也难以下降。

政策建议

可行的政策建议应当立足于以下几个约束条件:

(1)医改不能削弱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即不能减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数量、不能降低医务人员已有收入水平;

(2)政府没有财力大幅增加财政补偿,从而替代卫生院此前的卖药收益。且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尚不具备实施“医药分开”的条件;

(3)只要允许卫生院卖药,政府就没有办法禁止卫生院及其医生获取卖药收益,实施零差价制度只是变合法赚钱为暗箱操作(返利和回扣);

(4)政府无法通过严格监管来完全杜绝医院、医生收返利和回扣的药品购销模式。二、三级医院药品采购中暗折和回扣行为多年来屡禁不止就是最好的证明。

基于这些约束条件,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财政补偿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在尽可能增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的同时,承认财政无法完全替代卫生院卖药收益的限制。从简化政府考核难度和成本,并且保持医疗机构改进服务质量、增加服务供给的积极性的角度讲,财政补偿宜采取定额补偿模式。既可以采取总额定额补偿方式,每家卫生院核定一个固定的年度总额补偿额度,也可以采取类似于公共卫生财政拨款的模式,实施按人头定额补偿方式,确定每服务人口财政补偿额度,服务人口数乘以每服务人口定额补偿数即为该卫生院的年度总补偿额度。补偿额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

二、尊重现实,允许卫生院合法获得卖药利润,以弥补财政补偿之不足。由于零差价制度存在前述根本性缺陷,没有必要强推该制度迫使卫生院采取暗折和回扣等暗箱操作方式获取卖药收益,或者采取变相自办药店的应对模式。出现这种局面只会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滑坡和社会风气恶化,浪费社会资源,并加大政府的监管难度和监管成本。

考虑到近期内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医疗服务项目增加医疗服务收入不可行,政策上必须明确放开一个合法渠道允许卫生院合法获取卖药收益,以保证卫生院正常运转。具体的做法是:省级集中招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放弃零差率政策,以招标价格作为医疗机构最高零售价。实际的药品采购价由卫生院和配送商自主谈判确定,政府不做干预。零售价格亦由卫生院自主确定,但明确规定不能超过省招标价格。批零差价收益归卫生院所有。这样卫生院可以合法获得卖药收益弥补财政补偿之不足。

我认为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医改方案精神,甚至比医改方案的要求做得更好。医改方案要求医疗机构以招标价零售基本药物,而这种做法要求医疗机构的零售价不能超过招标价。在这种做法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比零差价制度下得到的更多更大。

三、不宜动用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直接补贴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全部来自于职工个人和企业缴费,没有财政投入,财政无权动用该资金补贴医疗机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有财政资金投入,如果这两个基金出现较大结余,可以通过扩大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的办法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大实惠。没有必要一方面宣称财政补贴每个农民120元新农合资金,却又拿走其中一部分比如20元补贴医疗机构,另一方面还要花费很大的行政资源强制医疗机构降低药价。这样做除了增加政府的工作量,增加行政成本以外,并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什么实惠。

四、新医改方案提出的基本药物制度,核心政策意图是控制药品费用并促进合理用药,这一目的可以通过精心设计医疗保险对医疗机构的付费方式来实现。在这个方面,国际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国内部分地区的试点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比如,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和城镇职工医保门诊付费可以尝试采取按人头付费的制度。基层医疗机构目前的收入结构中实际上隐含着这一改革途径。按人头付费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按人头年度费用包干制度。各地可以结合新农合推行门诊统筹工作,选择若干经济发达、卫生院服务水平较高的地区试点这一付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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