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有哪些(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类型)
一、药品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什么是药品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区别?
药品的副作用,也叫副反应,是指药品按正常剂量服用时所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其他作用。这些作用本来也是其药理作用的一部分,例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肠道肌肉组织痉挛作用,同时也具有扩大瞳孔的作用。当患者服用阿托品治疗胃肠道疼痛时,容易产生视物不清的副作用。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的副作用(副反应),还包括药品的毒性作用(毒性反应)等;副反应只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一部分。
一般情况下,药品的副作用程度较轻,如果有人发生的副作用程度很高,就要考虑该用别的药。
患者初次服用某种药,一般从较低剂量开始,服用后仔细注意疗效怎样,有没有副作用;如疗效、副作用不明显,可适当增加剂量,但不能超过最大治疗剂量。增加剂量后更要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什么是药品的不良反应并简述它的种类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是在按规定剂量正常应用药品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下列用语的含义是: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药品的不良反应分类
1.A型不良反应
是由于药品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特点是可以预测,与常规的药理作用有关,反应的发生与剂量有关,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很快减轻或消失,发生率高(>1%),死亡率低。主要表现包括过度作用,副作用、毒性反应、首剂效应、继发反应、停药综合症、后遗效应。
2.B型不良反应
是与药品的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特点是一般很难预测,常规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发生率低(<1%=,死亡率高。进一步分类为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和变态反应。
3.C型不良反应
有些不良反应难以简单地归于A型或B型,有学者提出为C型不良反应。C型不良反应的特点是发生率高,用药史复杂或不全,非特异性(指药品),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潜伏期较长。有些发生机制尚在探讨中。
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分为哪几类?
这种分类是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理作用的关系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三类:A型反应、B型反应和C型反应。A型反应是由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常与剂量有关,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很快减轻或消失,发生率高,但死亡率低。通常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继发反应等。B型反应是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一般很难以预测,常规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包括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过敏反应等。 C型反应是指A型和B型反应之外的异常反应。一般在长期用药后出现,潜伏期较长,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难以预测。发病机理有些与致癌、致畸以及长期用药后心血管疾患、纤溶系统变化等有关,有些机理不清,尚在探讨之中。
药品不良反应的内容包括那些。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如何处理
药品能治病但也可能有有害的反应,我们常常把这类有害的反应叫药品不良反应(英文 Adverse Drug Reaction,缩写为 ADR)。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为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包括药品的副作用、药品的毒性反应、药物过敏反应和药物变态反应。
(1)医务人员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发现可疑不良反应,一般应该停用可疑药物,对不良反应给以适当治疗井按规定及时向本院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的部门报告,根据他们的意见,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2)药店药师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答:先让患者停用可疑药物,再去医疗单位就诊并认真登记。及时报告公司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按规定上报。
(3)患者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患者发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物,去医院就诊、治疗。要向医药专业人员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人发现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药物的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有哪些类型求答案
该定义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按其与药理作用有无关联而分为两类:a型和b型。a型药物不良又称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该反应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和剂量有关,可以预测,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苯二氮zhuo类引起的瞌睡,抗血凝药所致出血等。b型药物不良反应,又称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它是一种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一般和剂量无关联,难于预测,发生率低(据国外数据,占药物不良反应的20~25%)而死亡率高,如氟烷引致的恶性高热,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在药物不良反应中,副作用、毒性反应、过度效应属a型不良反应。首剂效应、撤药反应、继发反应等,由于与药理作用有关也属a型反应范畴。药物变态反应和异质反应属b型反应。
据国外有关文献报道,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如下:
(1)住院病人:10%~20%;(2)住院病人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者:0.24%~2.9%;(3)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住院的病人:0.3%~5.0%。
一种药物常有多种作用,在正常剂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称为副作用。一般说来,副作用比较轻微,多为可逆性机能变化,停药后通常很快消退。副作用随用药目的不同而改变,如阿托品作为麻醉前给药抑制腺体分泌,则术后肠胀气,尿潴留为副作用,而当阿托品用于解除胆道痉挛时,心悸、口干成为副作用。有些人将副作用作为不良反应的同义词,其实该两词的含义不尽相同。
大多数药物都有或多或少的毒性(toxicity)。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 toxic response)是指药物引起肌体发生生理生化机能异常或组织结构病理变化的反应;该反应可在各个系统、器官或组织出现。药物的毒性作用(toxic effect)一般是药理作用的延伸,主要对神经、消化、心血管、泌尿、血液等系统,以及皮肤组织造成损害。各种药物毒性性质和反应的临床表现各相同,但反应程度和剂量有关,剂量加大,则毒性反应增强。药物引致的毒性反应所造成的持续性的功能障碍或器质性病变,停药后恢复较慢,甚至终身不愈。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具有耳毒性(ototoxicity),可引致第八对颅神经损害,造成听力减退或永久性耳聋。
什么是药品严重不良反应?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1)引起死亡;(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什么叫药品不良反应
国际上给药品不良反应下的定义为: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按照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规定,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ADR)系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为正确理解WHO的ADR定义,现将原文摘录如下: A reaction which is noxious and unintended,and which occurs at doses normally used in man for the prophylaxis, diagnosis, or therapy of diseases,or for the modification of physiological function.This definition excludes accidental or deliberate excessive dosage or maladministration.
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分类:医疗健康
解析:
药物不良反应一般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出现的对人体有害的或意外的反应。药物有它的两重性:用药可改善人体状况或抵抗病原体,这是治疗作用;用药产生的毒副作用而危害人体,这是不良反应。有些不良反应是很严重的,可造成很大的痛苦,还可致残,甚至致命,必须密切注意,药物不良反应有许多种,最常见的是副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
(1)副作用
药物产生副作用是常见的,是药物固有效能的一部分,是伴随治疗作用而出现的。如在用抗过敏药物时,会使人精神不振,甚至昏昏欲睡,这种作用不是我们期望的,即称副作用。副作用一般危害不大,但也需注意,副作用大时应减少药量。
(2)毒性反应
药物引起人体各系统的变化而有害于机体称毒性反应。
如药物对肝脏、肾脏、造血系统、神经系统等的损害即为毒性反应。毒性反应的轻重程度与药物剂量及用药时间长短密切相关。因此,用药不可轻易增加剂量或延长疗程,以免增加毒性反应。
(3)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也叫变态反应,实为免疫反应。这种反应轻重差异很大,表现多种多样,难以预料。过敏反应可发生在人体许多部位,总的可分为全身性过敏反应和皮肤反应。轻者停药自愈或迅速治愈,重者可危及生命,其中以过敏性休克的危险性为大。皮肤反应最多见,有各种形状的药疹、皮炎、水疱等。皮肤反应也有很严重的,如剥脱性皮炎等,颇具危险性。过敏反应的特点是很小的药量就可引起严重反应,虽然只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也必须提高警惕,该做过敏试验的药一定要按规定办事,绝不可忽视,以保安全。
根据近年来对药物不良反应病例的统计,以抗生素类药物发生不良反应最多,其他依次是神经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中成药等。从统计中看,中成药的不良反应也呈上升趋势。
三、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ADR):
世界卫生组织将药物不良反应定义为,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第36条规定不良反应为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用药错误(ME):
美国国家用药错误通报及预防协调审议委员会将其定义为:
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医疗专业人员、患者或消费者因不适当的使用药物而造成患者损伤的可预防事件。
药源性疾病(DID):
当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持续时间比较长,或者发生的程度比较严重,造成某种疾病状态或组织器官发生持续的功能性、器质性损害而出现一系列临床症状和体征,则称为药源性疾病。
非预期不良反应:
是指不良反应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与药品说明书或上市批文不一致,或者根据药物的特性无法预料的不良反应。
严重不良事件(SAE):
凡在药物治疗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称为严重不良事件:
(1)死亡
(2)立即危及生命
(3)导致持续性的或明显的残疾或功能不全
(4)导致先天异常或分娩缺陷
(5)引起身体损害而导致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
(6)其他有意义的重要医学事件。
一般情况下严重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
A型药物不良反应:
属剂量相关性不良反应,该类反应主要是由药物的药理作用过强所致,通常与剂量有关,其特点是可以预测。
在人群中发生率高,但死亡率低。药物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属A型药物不良反应。
B型药物不良反应:
属剂量不相关性不良反应,该类反应是一种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通常与剂量无关,难以预测。
其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药物的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属于此类。
如青霉素过敏性休克。
C型药物不良反应:
是一种剂量与时间依赖性不良反应,该类反应发生缓慢,与剂量逐渐累积相关,发生率低。
例如长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属此类不良反应。
D型药物不良反应:
是一种时间依赖的迟发性不良反应,此类反应发生率低,通常与药物剂量相关,随着药物的应用其效应逐渐显现。
药物的致畸作用、致癌作用,以及迟发性运动障碍等属此类反应。
E型药物不良反应:
属撤药反应,发生于停药后,发生率低。
停用吗啡后出现的戒断症状停用b受体拮抗剂后出现的反跳现象等属于此类不良反应。
F型药物不良反应:属治疗意外失败型不良反应,该反应与药物剂量相关,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导致其发生的原因,发生率高。
如联合用药过程中应用了特异性药物代谢酶抑制剂可引起此类反应。
四、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类型
药物使用均有两重性,既有治疗作用,又因使用不当而有害于机体,这是药物的普遍规律。药物能针对疾病发挥有利于机体抗病的作用和治疗作用。药物在发挥治病作用的同时,所产生与治疗目的无关或反而有害的其他作用称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副作用
药物在治疗时,随同治疗作用出现的一些与治疗无关的或不需要的作用称副作用。副作用往往是可以预料的。副作用和治疗作用两者也可相互转化。如阿托品用以解除平滑肌痉挛性腹痛时,其抑制腺体分泌是副作用,但当用作麻醉前给药的,其制止腺体分泌是治疗作用而抑制平滑肌张力则转化为副作用。
(2)毒性反应
一般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或个体敏感性较高时,常出现对机体的损害作用,严重的往往危及生命。
(3)过敏反应
少数过敏体质的病猪,在治疗时产生一般机体中毒量也不发生的特异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