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开胸验肺事件曝光,背后有鲜为人知的细节
一、谁可以给我介绍一下开胸验肺事件的经过
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取得了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但郑州职防所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
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
单位私扣“尘肺”复查通知
7月6日,在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病房,记者见到了病床上的张海超,说起自己的遭遇,他不禁泪流满面。
张海超是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6月,他到新密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2007年下半年,他感到身体不适,主要表现为胸闷、咳嗽,他也没太在意,一直当做感冒来治,但效果不好。
2007年10月,张海超从振东公司离职不久,又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怀疑他是肺结核,但不能确诊。此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张海超先后去过郑州市二院、省胸科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数家医院检查,医生们都给出了一致的结论:职业病——尘肺。
这个不幸的消息让张海超回忆起了2007年1月单位曾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做过体检,还拍了胸片。“今年1月6日,我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防疫站说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我的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我去复查,但单位并没有通知我。”张海超说,他又找到单位询问,才知道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
对此,新密市卫生防疫站耿站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职工体检是受企业委托,检查结果也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郑州市职防所鉴定为“肺结核”
据了解,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譬如,组织机构代码、职工工作时间、从事工种等。
由于振东公司单方不配合,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鉴定,而其他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鉴定,无奈,张海超于今年2月7日到新密市政府有关部门求助。“直到今年5月,新密市信访局终于表态,由郑州市职防所为我的病情进行鉴定。”张海超说,5月25日,郑州市职防所出具了诊断证明,让他震惊的是,鉴定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进一步诊治。
铁了心“开胸验肺”弄清病情
“这个结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郑州和北京的各大医院都认定我是尘肺。”张海超说,“而且就在去郑州市职防所正式鉴定前,我曾拿着胸片找那里的工作人员,当时他们看后也说是尘肺。你说这是不是有人捣鬼?”
张海超决定“开胸验肺”,弄清自己的病情。6月1日,张海超来到郑大一附院门诊,6月9日住院,6月22日不顾医生劝阻,他铁了心要开胸。“当时郑大一附院的医生劝我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从技术上讲,职防所也不可能做出这么低级的误诊。你为啥非开胸?这很危险。”张海超说,在他的一再要求下,郑大一附院为他做了手术。
结果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就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职防”鉴定有空子可钻
自今年3月接到张海超的投诉,记者数次与振东公司联系未果。而在郑州市职防所鉴定张海超为“肺结核”的诊断证明中,有三个人的签名,其中王晓光为医技科主任。
7月7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王晓光,王说给张海超做鉴定的不是他一个人,他们是从胸片上得出张海超患的是肺结核的结论,如果张海超认为是误诊,需要提供切片检验。而如何纠正这个“误诊”,不归他管。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当事人对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张海超已无力应付了。
近两年维权求医,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早已是债台高筑。为了省些医药费,张海超现在只好转院到县级医院,虽然他入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但医院认为他是工伤,不在医保范围。“开胸后我找过新密市信访局,一位科长说,他们只认郑州市职防所的鉴定结论。振东公司是个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张海超说,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绝不止他一个。
而对于张海超的遭遇,不少医生认为:“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
二、开胸验肺事件的开胸验肺事件
2004年8月河南新密市人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而由于原单位拒开证明,他无法拿到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最终只能以“开胸验肺”的方式进行验肺,为自己证明。这个事件被称为“开胸验肺事件”。 2007年10月份,X胸片显示张海超双肺有阴影;此后经多家医院检查,诊断其患有尘肺病。
2009年1月,北京多家医院确诊其为尘肺病。
2009年5月25日,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为“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2009年6月,张海超主动爬上手术台“开胸验肺”。
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
2009年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
2009年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
2009年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2009年8月,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诊断出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对其立案调查。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此举迅即引起网络舆论热潮。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称问责“开胸验肺”无助“制度尊严”,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张海超事件”之后,郑州市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张海超及其工友以及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诊疗救治绿色通道。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在8月底前,完成对粉尘、有毒化学品等行业职工的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申报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互相进行通报。
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把加强辖区内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健康检查资质,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注重宣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让社会和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开胸验肺”这一轰动全国的新闻事件,被作家潦寒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创作成了长篇小说《歇斯底里》。小说中张海超被塑造成一个民间诗人的形象,呤唱着“《肺呼吸》百花盛开的春天,人人都有的权利,呼吸,我却一天天的逝去。奔向未来的幻想中,别人数着钞票与艳遇,我却无奈地,数着仅余的日子”四处维权。集中反映了底层社会的人面对庞大的不合理的制度机器时绝望的抗争与悲壮的牺牲精神。
极端事件与巨大悲剧的存在,就是为了让权威体察到人的尊严的存在。作家潦寒以写实的笔法勾勒了这一事件的荒诞性,社会性与文化性,再现了当下体制下普通民众的艰难的生存状态与既得利益集团的丑恶嘴脸。《歇斯底里》在凤凰网连载后引起较大的反响,作家潦寒被誉为最具良心的作家。2012年,《歇斯底里》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张海超,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曾在当地振东耐磨材料公司上班3年,染上尘肺,但由于原《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工企业“自证其罪”的规定,和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瓶颈限制等问题,张海超在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且郑州职业病防治所也为其作出了“合并肺结核”诊断的情况下。无奈跑到郑大一附院,“开胸验肺”以求真相。2009年7月10日,《东方今报》独家刊发了记者申子仲采写的新闻《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
随后,“开胸验肺”被网络疯传。在全国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张海超被认定为“尘肺三期”,获赔61.5万元,张家的低保问题也于当时解决。
张海超事件也引起了郑州市、河南省乃至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劳动者求诊无门而被迫“开胸验肺”等情况,新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诊断的要求”。
三、“开胸验肺” 事件张海超赔偿61万的明细
张海超获得615000元的赔偿在我看来是个相当高的额度,这个赔偿没有明细,我对河南赔偿标准并不十分熟悉,但就北京而言,如果职业病伤残等级三级,正常情况下,享受伤残津贴,每月应是1000到2000元,至到终身。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当然还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护理费。但是,许多农民工选择一次性补偿,这在工伤管理办法中是允许的。张海超的维权就是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与单位签计了赔偿协议而私下解决的。”时福茂补充说,一般的三级伤残,赔偿包括以下几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护理费,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等。至于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视不同情况而定。
四、起诉书:开胸验肺事件曝光,背后有鲜为人知的细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人们对健康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健康越来越成为影响我们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因素,然而随着一些不常见疾病引起的社会事件被陆续报道,顿时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一种很陌生的疾病,职业病,悄然进入了我们的视线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者常年接触粉尘,噪声,放射性物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一系列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类病具有群发性,致死率高,不易发现,难以治愈等特点
时隔12年之后,河南新密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这件事情背后鲜为人知的细节,通过一份起诉书得以披露,起诉书显示,2009年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被媒体曝光之后,时任新密市委书记王铁良曾经收受涉事业董事长给予的40万元。
简单回顾下开胸验肺这件事情的经过。2004年8月,河南新密市人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患有尘肺,但因为这些医院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结果被认为没有证明效力,而由于原单位拒绝开具证明。张海超没有办法拿到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没办法,张海超最终只能选择以开胸验肺的方式来进行验肺。
媒体报道之后,当时的卫生部督导组也介入调查。2009年7月27号,张海超被确诊为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据此认定他是工伤。随后,河南省卫生厅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涉事企业也就是张海超曾经工作过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速度了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公司也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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