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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为分为几大类拜托各位了 3Q

时间:2023-11-05作者:fangzhe8666分类:医药新闻浏览:97评论:0

一、性骚扰表现形式有哪些

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性侵害有哪几种形式

一、发生在校园中的性侵害形式有哪些?

(一)暴力式侵害

主要是指侵害主体采取暴力手段、语言恫吓或利用凶器,进行威胁,对女同学实施性侵害的行为。暴力侵害的主体比较复杂,以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混入校园进行强奸为目的,混入女生宿舍或校园内偏僻处伺机作案;也有的是以抢劫、盗窃为目的,见有机可乘或因受害人处置不当而发展为强奸犯罪;还有的是因恋爱破裂或单相思,走向极端,发展成为暴力强奸。这种方式对被侵害对象造成很大伤害,甚至死亡。

(二)流氓滋扰式侵害

主要是指社会上的流氓结伙闯入校园,寻衅滋事,或是某些品行不端正人员在变态心理的驱使下,对女同学进行的各种性骚扰。这些人对女同学的侵害方式,多为用下流语言调戏,以推拉撞摸占便宜,往身上扔烟头,作下流动作等。如在夜间,女同学孤立无援,或处置不当等情况下,也可能发展为暴力强奸或轮奸。

(三)胁迫式侵害

主要是指某些心术不正者,或是利用受害人有求于已的处境,或是抓住受害人的个人隐私、某些错误等把柄,进行要挟、胁迫,使其就范。

(四)社交性强奸

这种犯罪行为的主体多是受害人的相识者。因同事、同学、师生、老乡、邻居等关系与受害者本有社会交往,却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的社交引向性犯罪。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后,往往还出于各种顾虑不敢揭发。

[典型案例1] 2003年4月28日,湖北某大学计算机系学生郭某、钟某伙同桂林某高校学生王某、曾某四个大学生,在一个深夜以喝酒、兜风为由残忍地将一名少女多次轮奸。为此他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对他们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郭某、王某、曾某、钟某有期徒刑13年、12年、12年、8年。

[典型案例2] 1999年4月,吉林省某高校一名女大学生独自去野外春游,被一男子以帮助其搬运物品为名,骗至偏僻处强奸。该女生身心受到巨大伤害。

[典型案例3]某大学的一位女生,其男友给她的一封信被人偷去,此信中谈到了她与男友发生性关系时的情景。偷信人找到该女生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女生不允,此人则扬言:“如果你不同意,我就把信交给你的领导,那时你要受到开除的处分,永远见不得人”。在这种要挟和恐吓下,女生不敢反抗,多次受到奸污。

[典型案例4]某大学一位女学生,在校内舞会上认识了一位本校的男同学,交往数次后,该男生给女生过生日,请她吃饭,并劝她喝酒,当女生有醉意之后,又将女生领到他的宿舍,在女生不同意但又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将她强奸。

[典型案例5]某大学一位女学生,在校外餐馆见到一个体商贩,该人穿着入时,花钱阔绰,外貌不俗,几句对话,便交上了朋友。从此课余经常约会,逛商场,去歌厅,该商贩为女生买过许多衣物、首饰等。一次外出郊游,该商贩将女生领到僻静处,在女生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将其强奸。

[案例解析]案例1、2是以暴力的方式进行性侵害犯罪分子利用年轻学生缺乏社交经验、防范意识较差的条件,设计圈套进行诱骗,然后实施强奸。如果女大学生朋友在与陌生人交往过程中能够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其真正目的,完全可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案例3是一起典型的胁迫式性侵害案件。不法分子利用女生的过失,要挟女生,进行性侵害。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自己行为端正,坏人无机可乘,也就从根本上消除了胁迫式性侵害产生的条件。即使有过一定过错,也不要怕违法犯罪分子的要挟与讹诈,在思想上应筑起一道防线,注意识别坏人的诡计。相信和依靠组织,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案例4、5是典型的社交性性侵害,这是一种难以识别的犯罪。犯罪分子利用相互熟识,青年学生涉世不深,缺少社会交际经验,在被侵害人放松警惕的情况下,进行性侵害。社交性性侵害主体在实施侵害之前都是有计划安排的,常常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社交引向性犯罪。如经常对被侵害的女性动手动脚;频繁地以性为话题,进行挑逗勾引;想方设法把被侵害人带到可以受他控制的环境(他的卧室、他的家中)或偏僻的角落,然后实施性侵害。

二、容易遭受性骚扰性侵害的时间和场所

1、夏天,是女大学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季节。夏天天气炎热,女生夜生活时间延长,外出机会增多。夏天校园内绿树成荫,罪犯作案后容易藏身或逃脱。同时,由于夏季气温比较高,女生衣着单薄,裸露部分较多,因而对异性的刺激增多。

2、夜晚,是女大学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时间。这是因为夜间光线暗,犯罪分子作案时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在夜间女大学生应尽量减少外出。

3、公共场所和僻静处所,是女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地方。这是因为,公共场所如教室、礼堂、舞池、溜冰场、游泳池、车站、码头、影院、宿舍、实验室等场所人多拥挤时,不法分子乘机袭击女生;僻静之处如公园假山、树林深处、狭道小巷、楼顶晒台、没有路灯的街道楼边,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筑内,下班后的电梯内,无人居住的小屋、陋室、茅棚等。若女生进入这些地方,由于人员稀少,极易遭受性侵害。

三、哪些女大学生容易受性侵害?

在性犯罪中,凡女性,无论老幼都有被侵害的可能,而以16~29岁的女性为主要侵害目标。大学女生多数年龄在17~22岁之间,正是青春年华,在年龄构成、身体条件、社会经验等多方面都是犯罪分子首选的性侵害对象。从高校女生受到性侵害的实际情况来看,下面几种类型女学生易受攻击:

1、经常出入社会公共场所,装扮入时,行为不羁的女生;

2、性格懦弱,胆小怕事的女生;

3、作风轻浮,胡乱交友的女生;

4、独处于学生教室、寝室、实验室、运动场或其他隐藏场所的女生;

5、怀有隐私,容易被他人要挟的女生;

6、贪图钱财,贪图享受,缺乏观察识别能力的女生;

7、意志薄弱,难拒性诱惑以及精神空虚,无视法纪的女生;

8、夏季衣着单薄,裸露部分较多,曲线毕露的女生;

9、夜晚长时间、独自在室外活动的女生。

[典型案例1]某大学女学生王某的高中同学来看她,在食堂吃饭时,她的同学认识该校的一名男同学于某,吃饭时,于某提出喝点酒,王某不慎喝醉,于某以送王回宿舍为名,打车将王某带到一旅店,王某在醉酒状态下,被于某强行奸污。

[典型案例2] 2002年11月,吉林省某高校一名女研究生晚间独自在实验室做实验,被同年级一名男研究生强行猥亵,后经该女同学极力反抗,逃离实验室,并报告了学校,男研究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典型案例3] 2001年7月,某大学二年级学生萧某,和一名男教师同乘电梯时遭到该教师“露阴”侵害。

[案例解析]案例1中,王某在交友的过程中,不深入了解对方,放松了自己的防范意识,;被于某以喝酒为名灌醉,给于某可乘之机,造成自己终身悔恨。案例2、3中,被侵害对象都是单独处于某一场所时遭遇性侵害说明她们在日常生活中警惕性不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而侵害主体也是利用这一点实施性侵害行为。

三、行为方式是什么意思

行为方式方法意思:在人们有目的的行动中,通过一连串有特定逻辑关系的动作来完成特定的任务。这些有特定逻辑关系的动作所形成的集合整体就称之为人们做事的一种方法。

按照这种定义,人们每一次有目的行动过程都形成一种方法。不过,人们实际语言中的方法一词大多数都经过了抽象的过程,也就是说,每一种被确认的方法都是对若干做事过程集合中的动作组合逻辑的某些共同特征的概括,具有一些共同逻辑特征的行动过程就形成了一种方法。这种概括,突出了过程中的一些特征,忽略了另外一些特征。于是,我们将方法定义如下:

性行为分为几大类拜托各位了 3Q

【定义】在人们若干做事过程的动作集合中,若这些过程的动作逻辑具有共同特征集A,我们就说这些过程采取了方法A。

此定义也可表述为:设F是一个人们做事的过程集合,A是一个过程特性的集合,若对任意属于F的f,f所包含的动作集的逻辑关系特征集合包含A,则我们就说F集合中的过程都采用了方法A。(特殊:F只包含一个元素)。

通俗地讲,所谓方法,就是人们做事过程中一连串动作的关联方式。一种方法就是对这种关联方式特殊性方面的一个概括。在英语中,Way有道路、方式、方法几种意思,汉语中方式、方法、路(径)也经常通用,多一种方法多一条路。

在方法研究中,通常是针对人们做事的一个领域。如管理中的方法称为管理方法,预测中的方法称预测方法,物理学研究中的方法或使用物质的物理性质的方法称为物理方法,质量管理中使用的方法称质量管理方法,农业生产中灌溉田地的方法称为灌溉方法,等等。

一项复杂活动又包含许多部分和许多环节,在每个部分和每个环节又有各自的方法。如企业管理中有质量管理方法、营销方法、信息传递方法、决策方法、人事管理方法,等等。国家管理中有经济计划方法、财政预算方法、法律制定方法、行政方法,等等。

四、性行为分为几大类拜托各位了 3Q

性科学研究按照性欲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核心性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二是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三是类性行为。性行为的含义要比性交广泛得多,一般说来它包括以下几种:(1)目的性性行为,这就是性交。性交是性行为的直接目的和最高体现。一般说来,人们在性交以后,就满足了性的要求。(2)过程性性行为,这是性交前的准备行为。如接吻、爱抚等动作,这些动作的目的,是为了激发性欲,实行性交。性交后还要通过这样一些动作,使性欲逐渐消退,作为尾声,这也属于过程性性行为。(3)边缘性性行为,这种性行为的范围就比较广泛了。它的目的是为了表示爱慕,或者仅仅是爱慕之心的自然流露,而不是为了性交。边缘性性行为有时很隐晦,例如表现为眉目传情,表现为一丝微笑,这眼神、这微笑有时只有两个人感觉到,其他人是无从得知的。至于拥抱、亲吻,如果是作为性交前的准备,那么是过程性性行为;如果只是爱情的自然流露,不以性交为目的,那么就是边缘性性行为。当然,像某些西方国家,把拥抱、亲吻作为一般见面的礼仪,那就同性行为完全无关。 [编辑本段]二、性行为的分类性行为分类:性行为可依其对象、方式和社会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说明人类性行为的复杂性。(一)按性行为的对象分类 1、按他(她)人作为性行为的对象:包括异性之间的性行为和同性之间的性行为。 2、以自身作为性行为的对象:即通过抚摸、摩擦自己的生殖器来获得快感的自慰或手淫行为。 3、以动物作为性行为的对象:即以雌性或雄性动物作为发泄性欲对象的行为。 4、以物品作为性行为的对象:即以电振荡器(人工阴道或人工阴茎)或任何性感的物品作为发泄性欲工具的行为。 5、以虚幻的人作为性行为的对象:即在意念中,以某个偶像、情人或虚构的人作为性对象,想象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意淫。(二)按性行为的方式分类 1、阴茎——阴道方式的性交 2、阴茎——肛门方式的性交(肛交、鸡奸) 3、阴茎——口腔方式的性交 4、阴道——口腔方式的性交 5、手——生殖器方式的性交 6、生殖器与身体其他部位接触的性行为(三)按性欲的满足程度分类 1、核心性性行为:最大程度地使性欲得到满足,获得性快感的性交行为。 2、边缘性性行为:只能获得一定程度的性快感和性欲满足的接吻,抚摸行为。 3、类性行为:无肉体接触,性欲只能部分得到满足的行为,如隔衣触碰女性乳房、臀部等。(四)按社会文化发展的标准分类 1、正常的性行为:符合所处文化环境所规范的(包括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民俗规范)性行为。 2、反常的或变态的性行为:不符合所处环境中道德、民俗习惯规定的性行为。 3、违法的性行为:违反所处文化环境中法律规定的性行为。 [编辑本段]三、两性性行为差异男女两性在具体的性行为方式上所存在的差异。在传统社会里,或者在遵循传统的人的性实践里,男女在性行为方式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在主动要求和发起性行为方面,在几乎所有性活动中,总是男性积极主动,情绪热烈;而女性则消极被动,反应冷淡,往往只是忍受和服从而已。在性活动的支配与控制方面,几乎也总是男性在发挥主宰的或者主导的作用;而女性则通常扮演被主宰的或者被引导的角色。在享受性活动方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男性所获得的享受要远远多于女性。在传统社会里,或者在传统型的女性当中,女性获得性高潮的比例和概率都远远低于男性。在承担性活动所带来的结果方面,男性的生理付出要比女性少得多。在性行为方式的变换方面,男性总是比女性更积极,更需求。在接受性刺激的方式方面,男性更倾向于对外来的视觉刺激高度敏感;而女性更倾向于对触觉刺激高度敏感。也就是说,男性接受视觉刺激的能力要比女性强,而女性接受触觉刺激的能力则比男性强。在性活动中的心理反应和情感需求方面,男性往往更倾向于重视以生理反应为基础的直接快乐;而女性则常常倾向于强调以情绪反应为基础的心理愉悦。传统社会里的这些两性性行为的差异,大多表现出强烈的男尊女卑的倾向。这种差异多不是来源于男女两性在生理构造上的不同,而是由传统的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故意制造出来的,是社会强加给男性和女性的,是以往的男权社会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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