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性骨折的临床表现
一、什么叫做开放性骨折有什么治疗方案
骨折端与外界相通为开放性骨折,开放性骨折的治疗既要保证骨折的愈合,又要避免伤口的感染,还要尽快地恢复肢体的功能。这一直是创伤骨科的难题。开放性骨折的治疗包括:清创、骨折固定、伤口闭合及抗菌素的应用等几个主要方面。 2.1彻底清创清创是治疗开放性骨折的基础,彻底清创是预防感染的关键。对污染的新鲜开放性骨折,在细菌繁殖和侵入组织的潜伏期内(伤后6~8h)施行清创术,彻底切除染菌的创面、失活的组织和异物,清洗干净后将创口闭合,可以避免发生感染。遗留少数细菌通常能被健康组织消灭。因此,朱通伯提出清创术时限问题。他指出:在6~8h以内的新鲜伤口经过彻底清创闭合术后,绝大多数可以一期愈合;在8~10h时以后,感染的可能性增大;24h后感染就难以避免了。因此必须努力争取在6~8h内施行清创闭合术;在8~24h之间的创口仍可做清创术,但早期是否闭合应根据创口情况而定;超过24h的创口通常不宜做清创术。因为这时细菌已大量繁殖,创口已感染,清创可摧毁已形成的肉芽组织屏障使感染更加扩散,有害无益。可敞开创口换药,清除明显坏死组织和异物,使引流通畅,严密观察,根据情况再决定处理方法。现代清创术特别强调应用喷射生理盐水或喷射脉冲冲洗法冲洗创面,它可使异物和污染物松动,容易清除,清创效果要比其它方法高出数倍。冲洗后创口还应先后使用术毕泰,双氧水浸泡,以利进一步杀灭致病菌。预防性深筋膜纵行切开,也是现代清创术要求之一,它可以防止术后可能发生的骨筋膜室综合征。骨折的处理骨折固定是治疗开放性骨折的中心环节。骨折固定除具有维持骨折复位,保障骨折愈合,实现肢体早期锻炼,促进功能恢复的一般目的外,对开放性骨折来说更具有消除骨折端对皮肤的威胁,减少污染扩散,便于重要软组织(血管、神经、肌腱)修复,利于伤口闭合的特殊意义治疗开放性骨折不同于闭合性骨折,它容易发生感染和坏死。因此处理开放性骨折要求迅速,尽量减少对组织的再损伤。骨折的固定方法应以简单,迅速,有效为原则。石膏、夹板、骨牵引虽然简单、迅速,但不能达到骨折的有效固定,骨折端的异常活动不仅威胁伤口皮肤的愈合,更能增加污染扩散的机会;内固定方法由于操作复杂,对严重污染创伤者感染的发生率也将因内固定手术而大大增加。外固定器操作迅速简便、固定可靠,调节容易且便于局部创面的处理,故在处理开放性骨折中具有独特的优越性。骨折固定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患者全身情况,伤口能否安全闭合及骨折类型来判断:Ⅰ型骨折可考虑Ⅰ期闭合伤口和骨折内固定;Ⅱ型和Ⅲ型骨折应优先选用外固定器行骨外固定,后者具有方法简便,创伤小,并兼有骨折固定和便于观察处理伤口的优点。若未在6~8h内做清创术,则污染的细菌已经渡过潜伏期,而到了按对数增殖阶段,清创术已不可能做到非常彻底;对软组织损伤和污染严重的Ⅲ度开放性骨折清创也难有绝对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内固定手术将异物植入损伤区内,对其异物表面的细菌,机体抵抗力和有效的治疗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增加了发生感染的危险。如果发生感染,这些金属固定物都将成为与机体难于相容的异物,形成感染不愈的因素,异物不除,感染不止。应用外固定架能兼顾骨折固定和方便创口治疗。:Ⅲ型开放性骨折;超过6~8h清创的Ⅱ度开放性骨折;严重的粉碎性骨折或有骨缺损的Ⅱ、Ⅲ度开放性骨折及已感染的开放性骨折应采用外固定架治疗。伤口的处理将伤口闭合,争取一期愈合,使开放性骨折转化为闭合性骨折是清创术的主要目的。伤口一期处理是否得当,与感染的发生有着密切关系。经过彻底清创后的伤口原则上应一期闭合。伤口的闭合也应以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为基础:直接缝合、减张缝合、游离皮片移植、转移皮瓣等都是常用的伤口闭合方法。对脱套伤及潜在剥离的皮肤,不可直接原位缝合,应将其切下做“反取皮”处理后再植〔11〕。应该强调指出的是一期闭合伤口必须在无张力下进行,绝对不可勉强直接缝合,否则创口内部张力增大,血液供应受阻造成皮肤边缘及深部组织缺血坏死,使发生感染的危险增加。对来院较晚,污染严重的病例,我们主张清创后用邻近组织覆盖裸露的血管、神经、肌腱及骨骼,敞开伤口以无菌湿敷料覆盖创面,严密观察,必要时2日后在严格无菌条件下再次清创,1周内如无坏死感染发生,则以游离植皮、转移邻近带蒂皮瓣、筋膜皮瓣、肌皮瓣等闭合伤口。这种延期一期闭合伤口的方法,实践证明它安全性强,手术时间快,避免了皮肤坏死和感染,效果好〔12〕。尽管现代显微外科的发展大大丰富了闭合伤口的手段,但由于开放性骨折创口周围组织都有不同程度的创伤反应,软组织缺损时吻合血管的游离组织瓣移植易于失败,因此不宜选用。抗生素的应用在开放性骨折的治疗中,预防感染的关键是早期及时彻底的清创以及清创术中的严格无菌操作。但既便如此,仍会有一定数量的细菌生长,因此抗菌素的应用仍属必要。特别是对那些来院较晚,损伤污染严重,估计清创不可能彻底的病例,抗菌素的应用意义更大。预防性抗菌素的应用其效果与用药时机,用药途径、创口局部抗菌素浓度及细菌对抗菌素的敏感程度等因素有关。研究证实〔13〕,用药时机以术前2h内,及术中用药,效果优于术后。给药途径以静脉给药最适宜。局部给药创口抗菌素浓度可以达到全身给药的100-200倍。由于局部浓度高,既使某些在全身用药时对细菌不敏感的抗菌素,在局部高浓度药物作用下仍可达到杀菌或抑菌的效果。同时在局部,抗菌素以静脉途径给药,除维持局部高浓度具有较强杀菌作用外,由于抗菌素液是在一定压力下由健康组织向污染组织流动,这样就有可能将创缘组织中小静脉内可能存在的污染和菌栓冲出。这种冲洗方法显然要比从创口直接冲洗的效果要好,由于抗菌素液的这一冲洗作用,使清创时难以达到的一些死腔内也有足量的抗菌素,而这部位又常是感染的发源地。为准确选用抗菌素,现代清创术要求清创前后必须采样进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这对预防和治疗感染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均提倡在清创术后,创口内各层中放置抗菌素缓释剂,如庆大霉素明胶微珠,庆大霉素胶原海绵,作为常规用药。实践证明它对预防和治疗局部感染安全有效
二、开放性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小脚趾开放性骨折,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可以评上十级伤残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什么是开放性骨折…
你好,开放性骨折就是骨折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软组织损伤破裂,使骨折断端和外界相通者临床上就称开放性骨折。小腿即胫腓骨骨折,这个部位由于皮下组织就是骨头,没有丰富的血液循环,恢复的时间比较慢。建议你固定后配合服用专业的接骨续筋,消肿止痛,舒筋活络,活血化瘀药物八仙接骨宝治疗,可以帮助骨折促进骨痂(骨头)快速生长,提前愈合恢复的快些.5天症状明显减轻,40天拍片就可以明显看到骨痂形成,这时就可以负重活动,在保养10天就可以治愈,以X光片为依据.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ftguke/
四、开放性骨折的正确处理方法
开放性骨折的正确处理方法为,一旦出现了开放性骨折,应当及时的正确的处理创口,有效的防止感染,尽可能早的将开放性骨折转化为闭合性骨折。要注意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评估肢体的运动、感觉、动脉搏动以及末端血液循环情况,确定是否有神经、肌腱、血管的损伤,要进行x光片检查,了解骨折的类型和移位情况,清创越早越好,可以有效的减少感染的机会,应尽可能早的应用抗菌药物来进行治疗。一般认为伤后6~8小时之内要进行清创,避免拖延清创时间,增加感染的机会,清创时一定要清创彻底,并且给予骨折的复位,软组织修复以及伤口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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